招标公告
东莞市虎门医院扩建工程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虎门医院扩建工程项目(二期)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虎门医院,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投资,招标人为东莞市虎门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医院扩建工程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虎门镇树田管理区禾垅(虎门镇树田路200号)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东莞市虎门医院扩建工程项目(二期),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23755.9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6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60米,容积率约为1.95,建筑密度率≤30%。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综合门诊住院楼及1栋行政楼,功能包括: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门诊部、急诊部、药房、超市、行政办公及报告厅、体检中心、康复治疗、住院病房等。(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估算约44995.6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39785.27万元(限额设计,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市虎门医院扩建工程项目(二期)□设计、■勘察设计,包括:
■(1)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岩土工程监测、工程测量,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的岩土工程资料(包含剪切波速测试报告及土壤氡检测报告),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及施工现场配套服务等,进行测量、调查地下管线分布和其它障碍物。其中包括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量、物探、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办理勘察报告备案,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方面等手续。
■(2)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环境设计、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基坑支护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二星级)、海绵城市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状拆除工程、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照明、给排水、通风与空调、室内外装饰装修(含室内精装修)、建筑智能化、消防、园林绿化、绿色建筑、燃气、电梯、钢结构(如有)、幕墙、人防(附建式)、医疗设计、防辐射、海绵城市、标识系统、环境景观绿化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等专业设计。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等相关手续。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勘察设计)设计任务书。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05个日历天(不包含相关的后续配合服务的周期,以及各阶段招标人及第三方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具体如下:
一、勘察成果的进度由中标人根据设计成果的进度要求自行控制,但需满足初步设计送审、评审和报批,施工图设计送审、报批和备案的时间要求。
二、设计服务期105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及第三方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
①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20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
②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含工程设计概算书),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含工程设计概算书),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报批等手续;
③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收到详勘报告及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三、配合服务期:自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字化审图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财审结算之日止。
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其中最终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本合同服务期顺延到合同所有内容进行完成为止。专题服务工作进度根据项目审批流程的进度要求自行控制,并服从招标人对进度要求的调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2)项资质:
■(1)勘察: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甲级及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及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结构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或(建筑设计事务所与机电设计事务所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项目(□设计、■勘察设计)总负责人资格: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时,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由以设计资质参与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担任。有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建筑设计事务所。
(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各成员不得承担超出其资质范围内的设计内容。
(4)项目勘察设计总负责人须注册于联合体牵头单位。
(5)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非联合体牵头人缴纳的不予认可。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2月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1月05日09时3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1)室。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1)室。
5.2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虎门医院;
电话:0769-85049483;
地址:虎门镇树田路200号。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9-22203133;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下桥路段 283 号。
7.2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投标担保形式: (1)银行电子保函;(2)单项投标保证金;(3)保险电子保单;£(4)其他:/
注意:(1)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中心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招标人:东莞市虎门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虎门镇树田路200号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1栋510室
邮 编:523000 邮 编:523000
联系人:王文峰 联系人:陈志伟
电 话:0769-85049483 电 话:0769-22998786
传 真: / 传 真: /
2022年 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