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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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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挂影洲围芦村排站重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24-02-02 14:54:09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东莞市挂影洲围芦村排站重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SBSSD12400093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莞市挂影洲围芦村排站重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207-441900-04-01-344364 ,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市镇两级财政出资  ,招标人为 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挂影洲围芦村排站重建工程监理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高埗镇

2.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挂影洲围大堤高埗镇芦村段北排涌下游出口处,主要建设内容是拆除现状旧排站后原址重建芦村排站一道拦污闸、前池、主体泵房、穿堤箱涵及防洪闸等,安装4台1600ZLQ-85型轴流泵,装机流量为34.6立方每秒,装机容量为2520千瓦。本工程重建的芦村排站为中型泵站,工程级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2级;次要建筑物3级;工程设计防洪(潮)标准为50年一遇(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项目立项批复为准)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概算建筑安装工程为81793092.75元(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2.5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东莞市挂影洲围芦村排站重建工程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为39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 《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与建设工程同步进行,至所提供监理服务的项目通过验收时结束,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15个月,缺陷责任期暂定24个月。)(备注:本工程为总价包干合同,除不可抗力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期限延长的,监理报酬均不予调整)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程内容和范围:东莞市挂影洲围芦村排站重建工程监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重建芦村排站一道拦污闸、前池、主体泵房、安装4台1600ZLQ-85型轴流泵、穿堤箱涵及防洪闸等工程的施工期至保修期结束,涵盖监理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有关工作的监理。监理的范围亦包括对本标段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施工等的监理。具体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签订的施工合同内容、设计变更内容和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等内容进行监理;保修阶段工程监理,按有关监理规范完成。

2)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阶段 ■工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  ■保修阶段   ■其他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监测与检测的监理工作等

3)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期:东莞市挂影洲围芦村排站重建工程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为39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 《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与建设工程同步进行,至所提供监理服务的项目通过验收时结束,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为15个月,缺陷责任期暂定24个月。)(备注:本工程为总价包干合同,除不可抗力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期限延长的,监理报酬均不予调整)

4)本招标项目投资规模: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 £估算 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81793092.75元。【工程招标控制价尚未确定】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工程招标控制价已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专业和等级工程监理资质。

3.2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在资格有效期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签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水工建筑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在资格有效期

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 

£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东莞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在建水务工程监理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东水务〔2020〕16号)规定,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且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建设单位同意其同时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的报告

3.3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企业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3)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项目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020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系统或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2260930分。投标会时间:20240226093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1)

6.投标保证金

6.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0.00元。

6.2.1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

其他:    /    

6.2.2投标保证金形式注意事项:

1)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3)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4)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5)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交易平台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的发布情况为准。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入围筛选以及评(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电话:0769-23880612

地址:东莞莞城运河西三路178号

电子邮件: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电话:0769-22830700

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一号汇峰中心H座6楼

电子邮件:     /     

8.2 其他:     /     

9.联系方式

人:

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育和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陈志伟

联系地址:

东莞市莞城运河西三路178号

联系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1栋510室

联系电话:

0769-23880612

联系电话:

0769-22998786

传真电话:

   /   

传真电话: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期:

 20240201

   期:

2024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