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镇岭头社区墓园围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TAQTH12200353
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桥头镇岭头社区墓园围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经济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东莞市桥头镇岭头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 村集体资金 ,招标人为 东莞市桥头镇岭头股份经济联合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 桥头镇岭头社区墓园围蔽项目。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东莞市桥头镇 。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 桥头镇岭头社区墓园围蔽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墓园区内栽植灌木、花卉等,绿化面积约为2350平方米,总投资约191万元 。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1907754.45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1907754.45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301359.77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36554.64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中元天纬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东莞市财政局桥头分局。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桥头分局。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东莞市卓颐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桥头镇岭头社区墓园围蔽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拆除路面;2、栽植乔木;3、栽植灌木;4、栽植花卉等(养护期:6个月)。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2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08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09月16 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12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打造建筑施工“平安工程”,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切实强化安全管控,深入细致排查隐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职称证信息符合本款第3.2.3项的要求。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园林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3.3.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3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3.3.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3.6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3.3.7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 万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 / 。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 / 年 / 月 / 至今的时间范围内方为有效业绩。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08月0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公开招标时采用】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 年 / 月 /日至 / 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邀请招标时采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08 月12日09时30分。投标会时间:2022年08月 12 日09 时 3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及东莞•桥头(网址:http://www.dg.gov.cn/qiaotou/) 发布。
7.投标担保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担保。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担保金额:30000.00 元。
7.2.1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
■银行电子保函
其它:/。
7.2.2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2)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系统的,无法关联。
(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桥头镇岭头股份经济联合社 ;
电话:0769-83341033 ;
地址:东莞市桥头镇岭头社区委员会 ;
电子邮件:/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桥头分局 ;
电话:0769-83451278 ;
地址:东莞市桥头镇工业路481号 ;
电子邮件:/ 。
8.2 其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桥头镇岭头股份经济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桥头镇岭头社区委员会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1栋510室
邮 编:523000 邮 编:523000
联系人:赖玉文 联 系 人: 陈志伟
电 话:0769-83341033 电 话:0769-22998786
传 真: /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2022年 08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