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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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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排水(雨水)管网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时间:2024-10-31 15:55:13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4-08523

项目名称:市区排水(雨水)管网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849,7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市区排水(雨水)管网检测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6,849,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市区排水(雨水)管网检测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849,7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注:2024年12月15日前提交采购人要求的第一阶段成果,2025年9月底前须完成成果复查并通过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说明文件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市区排水(雨水)管网检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所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相关企业(制造商、承建/承接)所属行业应与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相一致。注:1.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参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市区排水(雨水)管网检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以下资质:①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证书附表中核定的计量认证范围须包括管道检测等检测项目);②具备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以上资质条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2024年11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参与开标/唱价会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选择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并留意右侧的“信息栏”。

6.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需在解密时限内完成,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7.供应商应按正常流程进行解密,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开通授权上传功能(即授权供应商在其客户端上传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获得授权后应该及时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如供应商没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供应商可提前登录云平台了解“解密失败解决办法”。咨询电话:020-8869658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水务工程建设运营中心

地  址:东莞市南城元美东路菊香苑32、33栋二楼

联系方式:0769-23391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2号A栋5楼510室

联系方式:0769-22998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69-22998786

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