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东莞市广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续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HZGCZB202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广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续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清溪镇大埔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资金,招标人为东莞市清溪镇大埔股份经济联合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广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续建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清溪镇大埔村
2.3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东莞市广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厂房续建第四层,建筑占地面积945m,建筑面积为2082.40㎡,最大跨度9米,总投资约396.40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工程总投资为3963959.02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市广升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续建工程,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广东皓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深圳市金华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广东中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20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2年05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2年 12 月 01 日。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3.2.5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2.6园林绿化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园林绿化项目采用条款】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办理了固定投标员手续。【园林绿化项目采用条款】
■3.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6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选用】
3.4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社保缴纳时间为 / 年 /月至 / 年 / 月。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有:
项目负责人1人,
□土建专业负责人: 人,
□安装专业负责人: 人;
□安全员: 人;
□ ;
3.7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 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 / 。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 / 年 / 月 / 日至今的时间范围内方为有效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jhhzgc.com/)及公告栏发布。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22年04月09至2022年04月15日, 每天上午09 时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致电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陈工,0769-22998786),通过线上支付及快递的方式出售招标文件或相关资料,并采用快递的方式将相关资料交付,逾期不售。
4.3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同步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以供投标人查阅和下载。但如果投标人未按本公告第4.1款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书原件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随同投标文件提交(无需密封)。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 年04月29日09时30分,地点: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投标会时间:2022年04月29日09时30分,地点: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说明
6.1 投标担保金额:70000 元 ,
6.2 投标担保形式:
■1、单项投标保证金;
□2、银行电子保函;
■3、其它: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
6.3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699 0947 3610 688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
注: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上指定账号。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清溪镇大埔股份经济联合社;
电话:0769-87316339;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大埔村。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东莞市清溪镇大埔股份经济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鸿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大埔村 |
地 址: |
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六路 2 号 1 栋 510 室 |
邮 编: |
523000 |
邮 编: |
523000 |
联系人: |
尹工 |
联系人: |
陈工 |
电 话: |
0769-87316339 |
电 话: |
0769-22998786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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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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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09日